武汉市区公积金将“通贷通存” 实现跨区贷款
发布时间:2012-11-15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武汉市区公积金将“通贷通存” 实现跨区贷款
2012年11月13日 12:45 来源:荆楚网
  今年底或明年初,阳逻、新洲的职工到中心城区买房可使用公积金。记者昨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武汉市正在实施4个新城区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届时,将启动市、区公积金“通贷通存”。
  目前,在中心城区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去新城区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而在新城区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却不能在中心城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是因为武汉市、区尚未实现公积金“通贷通存”。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4个新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年内有望完成,届时,新城区公积金政策与中心城区“并轨”,最迟明年初,这四个新城区职工到主城区买房,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黄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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