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在创新中升级
发布时间:2015-05-25 来源:攀枝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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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坚持从改善民生入手,通过严格现场办结、压缩放贷办理时限,逐步实现自动提取功能,开展咨询窗口下移等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助力职工解决住房难等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为民服务的情怀。
举措一:树立民本理念提高服务实效
40多人的队伍服务17万多人的服务对象。摆在管理中心面前的工作十分艰巨,但他们始终把服务放在首要位置。
严格现场办结——走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服务台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张贴在宣传栏中的业务办理流程图一目了然,印制的《住房公积金宣传材料》随时可取,体贴的服务密切了群众关系。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该中心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离岗告示制等,要求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携带资料齐全无误的职工当天受理当天即可办结。
压缩放贷办理时限——为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方便居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用工商银行三楼约400平方米的大厅,引入担保公司、经办银行入驻个贷服务大厅,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实现了个人贷款“一站式”服务。
同时针对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较长、手续繁琐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与银行、担保公司沟通协调,使贷款审批衔接过程更加流畅,在流程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快流速,贷款办理时限由以前2个月缩短为15个工作日,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举措二:逐步实现自动提取功能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与受托银行和软件开发公司协调,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很快,住房公积金可办理还贷逐月委托提取。
那什么叫还贷逐月委托提取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满一年后的职工,在签订《攀枝花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后,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委托,由公积金中心每个月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出不超过已还款金额的公积金到职工指定的银行卡上。
这项新业务对缴存职工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该负责人说,此项业务将借款职工一年一取的提取方式改为按月自动提取,取得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当月实际支付的还款本息在次月直接划入到指定账户,从而免除了每年准备提取资料、每年跑公积金中心的烦琐事,同时减轻了职工的还贷压力,有效支持购房职工的住房消费行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
举措三:咨询服务工作下移至售楼中心
为民利民,必须要做到贴近民心、改善民生、解决民忧,否则将陷入空谈。为了将住房公积金这些便民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民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展开了多形式、覆盖广的宣传行动,让广大职工获悉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受惠于住房公积金。
首先,通过对房地产销售人员开展贷前业务培训,使他们能深入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为广大职工使用贷款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在各楼盘售楼处设置公积金贷款须知等事项,使职工事先了解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及审核要件,为申请贷款做好准备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该中心负责人表示,“以后将继续推出更多培训服务,让售楼处成为公积金政策宣传的良好平台,让职工少跑一些冤枉路,解决群众贷款‘最后一公里’难题。”
其次,该中心利用自身的电子显示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最新的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增设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服务热线、公积金网站等渠道,使各界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意义和好处,给广大职工带去更多的实惠、方便。
服务创新,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年,该中心将继续拓展服务内涵,加快推进“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致力于把“管理中心”打造成“服务中心”,谱写更加辉煌的未来。